来源: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:2025/11/27 阅读:1698次

近日,一起利用“AI换脸”技术冒充他人身份抢购茅台酒,涉案人员被判刑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。该案不仅揭示了新技术被滥用的风险,也为相关行为的法律定性提供了明确参照。该案中,三名90后涉案人员谢某、张某、赵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账号,并采用“AI换脸”技术通过人脸识别认证,以此抢购当时紧俏的茅台酒再加价转卖牟利。法院最终判决谢某、张某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至一年零四个月,缓刑一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九个月;赵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。
从法律视角解析,本案属于一个违法行为符合多个犯罪构成要件。其核心在于行为人利用了AI技术实施了“冒充他人身份”的行为,直接侵犯了被冒用身份者的姓名权和个人信息权益,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相关罪名。同时,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AI换脸这一欺骗性手段,瞒过系统审核,完成购买,其本质是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了本不应由其获得的抢购资格及财物,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。
该案判决向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:技术的创新与应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。对于普通公众而言,务必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,切勿出于侥幸心理或牟利目的,试图利用技术漏洞实施不法行为,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。